11月23日消息,國家煙草專賣局發布正式公告,規定了電子煙產品、霧化物、電子煙用煙堿等限量寄遞和異地攜帶的相關通告。
其中關于快遞的限量為:
寄遞電子煙產品每件限量為:煙具2個;電子煙煙彈(液態霧化物)或煙彈與煙具組合銷售的產品(包括一次性電子煙等)6個,合計煙液容量不超過12ml。
異地攜帶標準為:
煙具不得超過6個;電子煙煙彈(液態霧化物)不得超過90個,煙彈與煙具組合銷售的產品(包括一次性電子煙等)不得超過90個,煙液等霧化物及電子煙用煙堿不得超過180ml。
藍洞解讀:有利于打擊非法交易
電子煙的快遞將受到嚴格限制,而且僅限于快遞國標電子煙,非法電子煙不允許流通,更不允許快遞。但各家快遞公司的嚴格執行將是關鍵問題。
以下為公告全文:
關于電子煙產品、霧化物、電子煙用煙堿等限量寄遞的通告
國家煙草專賣局 國家郵政局
通??? 告
2022年第1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及其實施條例、《電子煙管理辦法》(國家煙草專賣局公告2022年第1號)的規定,寄遞電子煙產品、霧化物、電子煙用煙堿等實行限量管理,具體通告如下:
一、寄遞電子煙產品每件限量為:煙具2個;電子煙煙彈(液態霧化物)或煙彈與煙具組合銷售的產品(包括一次性電子煙等)6個,合計煙液容量不超過12ml。
二、寄遞煙液等霧化物及電子煙用煙堿每件限量為12ml。
三、寄遞煙具、電子煙煙彈(液態霧化物)、煙彈與煙具組合銷售的產品(包括一次性電子煙等)、煙液等霧化物、電子煙用煙堿,每人每天限寄一件,不準多件寄遞。
四、對因技術審評、質量監督檢驗和鑒別檢測等特殊情形需超量寄遞煙具、電子煙煙彈(液態霧化物)、煙彈與煙具組合銷售的產品(包括一次性電子煙等)、煙液等霧化物、電子煙用煙堿,按照屬地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要求辦理。依法取得煙草專賣許可證的電子煙交易主體之間寄遞煙具、電子煙煙彈(液態霧化物)、煙彈與煙具組合銷售的產品(包括一次性電子煙等)、煙液等霧化物、電子煙用煙堿,按照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辦理。
五、跨境限量寄遞參照本通告規定執行。
特此通告。
國家煙草專賣局?? 國家郵政局
2022年11月22日
關于電子煙產品、霧化物、電子煙用煙堿等異地限量攜帶的通告
國家煙草專賣通告
2022年第2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及其實施條例、《電子煙管理辦法》(國家煙草專賣局公告2022年第1號)的規定,每人每次異地攜帶電子煙產品、霧化物、電子煙用煙堿等實行限量管理,具體通告如下:
煙具不得超過6個;電子煙煙彈(液態霧化物)不得超過90個,煙彈與煙具組合銷售的產品(包括一次性電子煙等)不得超過90個,煙液等霧化物及電子煙用煙堿不得超過180ml。
特此通告。
國家煙草專賣局
2022年11月22日
第五十二條 依照《煙草專賣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處罰的,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一)無準運證或者超過準運證規定的數量托運或者自運煙草專賣品的,處以違法運輸的煙草專賣品價值20%以上50%以下的罰款,可以按照查獲地省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上年度煙葉平均收購價格的70%收購違法運輸的煙葉,以及按照市場批發價格的70%收購違法運輸的除煙葉外的其他煙草專賣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沒收違法運輸的煙草專賣品和違法所得:
1.非法運輸的煙草專賣品價值超過5萬元或者運輸卷煙數量超過100件(每1萬支為1件)的;
2.被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處罰兩次以上的;
3.抗拒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人員依法實施檢查的;
4.非法運輸走私煙草專賣品的;
5.運輸無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的企業生產的煙草專賣品的;
6.利用偽裝非法運輸煙草專賣品的;
7.利用特種車輛運輸煙草專賣品逃避檢查的;
8.其他非法運輸行為,情節嚴重的。
(三)承運人明知是煙草專賣品而為無準運證的單位、個人運輸的,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運輸的煙草專賣品價值10%以上20%以下的罰款。
(四)郵寄、異地攜帶煙葉、煙草制品超過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的限量1倍以上的,依照本條第(一)項的規定處罰。